弱电系统采用了很多计算机和数字化设备,为防止数据丢失,这些设备不允许突然停电,必须保证任何时候都能稳定可靠供电。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 GB 50052------2009的规定执行。机房供电系统包括交流电源、直流电源、UPS不间断电源和自发电电源。根据设备的性能、用途和运行方式(是否联网)等情况,电源质量要求可分为A、B、C三级。为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会断电,供电系统应采用如下措施:1)引人两路市电,一路为主供电,另一路为备份供电,主供电断电时自动切换至备份供电.2)为保证重要通信负荷的供电,应配置自备发电机组电源,其容量应按不小于交流用电设备总容量的1.5~2倍配置。3)主机房通信设备的供电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由专用变压器供电,设置专用配电箱,不得与机房内其他电力负荷共用配电线路。4)信息系统设备的供电系统必须与动力、照明系统分开。